欢迎来到第41届中国江苏国际新能源电动车及零部件交易会 参展申请参观登记

展会规定

一、展会规定及相关注意事项

1、参展商证件:展会期间(包括布展与撤展)参展商须佩带主办单位制作的参展证方可进入展馆,请参展商在报到同时领取证件(参展商进馆报到时,可向安保出示展位预定证明资料)。参展证领取后,请不要将参展证转借他人,如经发现参展证转借他人,组委会将收回并通报参展单位领导。

2、入馆规定:请参展商遵守展馆开闭馆时间,展会谢绝未成年人入场。开馆时间:10月25日~10月27日8:30,闭馆时间:10月25日~27日17:00,10月27日15:00。

3、展览场地:展馆内公共场地(包括墙面)及通道,任何单位不得占用和布置,严禁遮挡和阻塞安全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

4、公共区域:展会公共区域不允许堆放任何杂物,凡存放装载展具的包装箱、泡沫和木板等物品请及时清出展馆,不允许放置在展位外,如需重复使用的物品请与展会现场管理办联系,办理存放手续。

5、音量控制:展览期间请保持良好的商贸洽谈环境,控制本展台音量不超过65分贝(须遵守现场展示音响管控规定);

6、展品:请参展商妥善保管好展品及随身携带物品,防止丢失、被盗。电动车整车不能装载电池,严禁在馆内充电、骑行,以免引起火灾。各展位要随时留有工作人员,做好接待及安全工作,闭馆前清点整理好展品,关闭电源,自行安全检查。

7、展馆安全:展馆内注意消防安全,严禁吸烟,不允许在展馆使用电熨斗、电炉等电热器具。

8、知识产权:组委会特别提醒参展商不得在展会上展出涉嫌侵权或其它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展品,并不得销售假冒他人品牌的展品,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参展商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投诉机构)设在7号馆门口,有关侵权问题直接向投诉机构投诉,由投诉机构处理解决。

9、展位:参展商不可将展位以任何形式转让转租他人,一经发现组委会将收回该展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该参展商承担。

10、展品登记:请参展商报到后,及时到报到处办理展品登记,并妥善保存该登记表,展会开幕后至展会撤展前期间展品不得进出。如有特殊情况请与组委会联系,并凭进出门证进出。

11、严禁参展商在展位外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禁止举牌巡游、汽球人、卡通人等活体广告、流动广告、便携式广告物,向组委会申报批准的除外。

12、严禁外订快餐带入展馆。展会期间用餐请到休息区和快餐供应区,快餐供应区设在4号馆北连廊、5-6号馆之间、7-8号馆之间、9号馆南连廊。                                                                                                                                                                              


二、 现场展示音响管控规定

为了展会安全、文明、有序进行,创造文明舒适的展览洽谈环境,提升展会品质,根据《南京市公安机关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二条(宁公规〔2019〕3号)规定,结合本届展会实际情况,特制定现场展示音响管控规定如下:

1、组委会严格执行“展会规定”第5条音量控制要求,严禁参展商携带扩音器(高频率、大功率功放设备、高分贝乐器)进入场馆,禁止现场进行高音量节目展出(含各种演出和演奏等),开展期间每个展位的现场噪音管理负责人必须严格将音量控制在65分贝以下。

2、主办方会同场馆方接受参展商和观众对噪音的投诉,并对各展位随时进行噪音监测,如发现超标,即由监测人员记录并开出整改意见书,第一次超标给予限时整改,若该展位仍不采取措施降低音量,将扣除5000元噪音押金;若该展位音量长期超过规定,经组委会确认,惩罚性断电部分时间,并扣除所有噪音押金。展位断电后,参展商需再次向主办单位提交书面保证书,并另行缴纳噪音押金。

3、为更好地严格管理并执行以上规定,组委会将在收取参展费用同时,统一收取参展商音响管控押金,每家10000元(音响押金将与特装清场押金同时收取)。无违规行为发生,押金在展会撤展后返还。

4、为保证展会正常秩序,主办方和主场服务商有权对参展商不履行本规定、不服从管理的情况通告有关上级部门负责人。被处罚过的参展商将自动进入下届展会非文明参展商名单,预订展位不再享有任何优先权。同时,下届参展押金翻倍收取。

 

三、展会安保工作规定

为了确保展览会圆满成功,根据组委会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现将展会期间有关安全保卫工作作如下规定:

  1、凡展会工作人员、参展人员和布展装修人员应办理有关证件,凭证进馆。所发证件不准转借。丢失者须通过本单位负责人向组委会申报,并办理补发手续。

  2、各参展商必须明确一名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装修布展人员、参展人员进行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严格遵守展馆规章制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刺激气味及放射性物品进入展馆。如有特殊需要,应提前与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保卫部门联系,并经展馆保卫部门特批后方可进入。

  4、参展商在布展、撤展期间,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要系安全带。不得带儿童进入施工现场。特殊装修电工须持证上岗,并接受展馆及组委会有关部门的检查。严禁无证操作,严禁使用花线、胶质线、单蕊线,不得使用裸线,接线必须用接线端子。特装施工单位进场前应填写“特装展位施工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方可进场。

  5、特殊装修用电,必须事先向南京国际博览中心营运部申报,不准私自安装、改装线路。需增设电源或改变线路时,应经展馆工程部门同意,方可施工。展台主体结构应尽量错开地面配电箱,被结构、地台覆盖的地面配电箱,须开700*700mm的活动盖板以便于地面配电箱箱盖的开启,进行电源接驳及检修。严禁使用碘钨灯等高温灯具,灯距离临近物品保持0.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等电热器具。

6、展馆内严禁明火作业(如电焊等),禁止吸烟。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不得使用电锯、电刨、油漆、酒精、橡胶水等。所有展板应采用阻燃或难以燃烧的材料制作,并对可燃材料进行防火阻燃处理,不得使用弹力布、塑料泡沫进行展位装饰。展位搭建、装饰必须牢固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7、参展商邀请名人(明星)到展会现场进行宣传,进行特技表演或高难度、危险性表演、无人机拍摄等活动,须提前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公安局审批通过方能实施。

  8、参展人员应在开馆前到达展馆,查验本单位展品情况,如有丢失立即报告展馆保卫部,如有重大失窃应保护好现场。便于随身携带的昂贵展品和物品不得在展馆内过夜。

  9、展出时间内展品一律自行保管。闭馆前清点整理好展品,关闭电源,自行安全检查,闭馆时间到后统一出馆。参展人员如需携带展品出馆,须事先到组委会办理出门证,并接受安保人员检查。

10、参展商的展品摆放在展位内,展位两侧及后面的消防通道不准堆放物品。包装箱等物品应存放在指定地点,不准堵塞通道和消防设施,不得在展位内存放现金和与展品无关的贵重物品。

11、参展工作人员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热情对待来宾,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保工作。

12、展馆内不得大声喧哗,打架斗殴。精神病患者及酗酒者不得入内。对违反展会规定,不服从劝阻者,将由组委会通报所在单位,并给予处罚,后果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参展商撤馆时,应归还租用物品,清点摊位物品,赔偿损坏物品,办理完出馆手续后方可离馆。

14、施工单位在进馆施工及运输过程中因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及场馆建筑设施损坏等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参展商及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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